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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市公安局马寨派出所“清网行动”造假的控告

  关于郑州市公安局马寨派出所
  “清网行动”造假的控告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们是郑煤集团晋荣煤业有限公司的职工及徐长荣、戴庆元的家属,现控告原郑州市公安局马寨派出所(现郑州市公安局马寨分局)错误将徐长荣、戴庆元上网通缉、“清网行动”造假撤销网上通缉、12天后又上网通缉等违法违纪行为。
  事实与理由
  一、黑恶势力闫济道带领300多名成员强占我矿67天,砍伤我矿职工多人受伤的恶性犯罪事件
  2009年5月22日,闫森伙同闫济道、闫圣伟、杨大伟带领300多名黑恶势力人员手持砍力、钢管、木棒等作案工具强行冲入我矿,砸开餐厅门锁,将餐厅占领,造成全矿职工无法就餐,砸开保卫科门锁,封堵矿区大门,阻挠工人升井作业,致使煤矿技改工作全面停滞。在此情况下,我矿在长达67天的时间内先后二十余次向马寨派出所报警,但马寨派出所不理不采,置若罔闻,以种种理由推脱,不出警不处置、最终酿成2009年7月29日300多名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砍伤、砸伤、打伤我矿8名职工严重受伤的恶性犯罪事故,并造成黑恶势力强占我矿67天,给我矿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在无奈情况下,我们股东徐长荣、戴利娟向省政法委李新民书记写信举报此事,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公安分局在接到省政法委领导批示后派出警力将闫济道等58名犯罪分子绳之以法,2010年9月26日,郑州市二七区人了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闫济道有期徒刑三年(见附件1、2)。闫济道被判刑后不但不思悔改,闫济道及其家属开始疯狂诬告打击报复我矿股东徐长荣及戴利娟的父亲戴庆元。
  二、郑州市公安局马寨派出所在没有证据、仅凭黑恶势力闫济道及其家属的诬告信就将徐长荣、戴庆元错误上网通缉、后又伪造“清网行动”造假撤网、然后又上网通缉的违法违纪行为。
  1、2012年2月17日,我矿股东诉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今日信息报)名誉侵权一案中,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复印证据中发现有我矿职工戴庆元、徐长荣的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见附件3、4),这时,我们才知道马寨派出所已将戴庆元(2010年12月28日)、徐长荣(2011年5月9日)错误上网通缉达两年之久,我们家属多次到马寨派出询问情况,至今我们家属也没得到马寨派出所的任何书面通知和告知材料。
  2、2011年12月15日,为完成公安部下达的清网行动任务,马寨派出所又伪造假材料欺上瞒下,撤销了徐长荣、戴庆元的网上通缉(见附件5、6),以完成其任务。
  3、然后,又在2011年12月26日,在其谎报完成“清网行动”任务后的12天,马寨派出所又伪造材料和事实将徐长荣、戴庆元重新上网通缉(见附件7、8)。
  尊敬的领导,我请求郑州市公安局马寨派出所撤销此案件、撤销对徐长荣、戴庆元的错误通缉、追究错误上网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挽回恶劣影响。                                 
  控告人:戴利娟13837199976
  徐丽军13333866256               
  201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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