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晋善晋美”知识产权与权证情况说明
我省旅游资深从业者林军,自1995年大学毕业进入旅游行业工作至2002年,在长达8年的旅游工作实践中,不断提炼和总结,于2002年6月创意“晋善晋美”;同年7月,以家人李嘉的名义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第39类旅游类“晋善晋美”商标,2003年6月获得商标注册证。商标证号第3148947号。
(详见《“晋善晋美”的前世今生----一个旅游工作者的成长历程》 由林军和李嘉著作)
根据我国《版权法》和《商标法》,林军与其家人李嘉合法拥有“晋善晋美”的知识产权(创意权,版权和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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