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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规划

中科院博士含泪投诉随州曾都区法官不作为
溪瑞澄阳 2024-10-10 19:44:52 |阅读模式
  • 中科院博士含泪投诉随州曾都区法官不作为 ...

    桉笛
    2024-10-10 19: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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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中的xx是我的大学同学,四年一起度过,老实巴交的兄弟!去年惊闻家庭巨变,一直为此奔波!只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一个公正公平的结果!!!!

      
      我是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的博士xx。

      
      
      古语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人生最大的痛苦与遗憾莫过于此,而我此刻(包括之前的300多个日日夜夜)正在深刻体味着如此残酷的词句。我的爸妈,一对老实巴交的农民辛苦一辈子把我养大并让我接受这么多年的教育,以一个农民之力为祖国培养了一个中国科学院的博士,个中的艰辛和努力令人敬佩。本以为我博士毕业后能够迎来生活的转机,让二老安享晚年,但一连串痛苦遭遇又让我们全家处在水深火热的生活中。看着父亲残废的身躯和智障的大脑,望着母亲消瘦的身影和满头的白发,想着他们都痛苦和无助的内心以及当地法院部门相关法官的不作为,不禁潸然泪下。

      
      
      一、事情经过

      
      
      2010年11月22号下午我爸妈()在从安居回随州的路上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沿公路靠右直线行走至力神汽车公司门口附近时被肇事者冷亮平驾驶的小轿车(车牌号:鄂AH2E90)横穿公路撞上我爸妈三轮摩托车的尾箱侧面,导致我爸妈双双身受重伤。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肇事者冷亮平负主要责任,我爸妈自己承担次要责任。为了抢救我爸妈用去医药费用13万多元,但肇事者只出了3万来块钱后就耍无奈说自己没钱拒不出医药费用,剩下的钱基本都是靠当时我研究生时候的研究所老师同学的捐款和我向其他朋友的借款。到现在我们家已经是欠债累累,对于一个农民家庭来说无异是一个灭顶之灾。现在我爸虽然命是保住了,但是却成为了严重残废,伤残鉴定为重型脑外伤后遗症,肢体受损,合并伤残等级为3级,需要终生护理和服药来维持生命。我妈一个人在家既要照顾我爸,又要为跟肇事者的官司问题而到当地相关部门讨要公道,沉重的打击使得我妈本就遭受车祸后虚弱的身体更加虚弱,到现在头发都全白了。

      
      
      二、主审法官态度蛮横、不作为

      
      
      2011年6月我们通过随州交警部门出具的伤残司法鉴定委托书,并在随州市中医院权威司法鉴定所对我爸妈分别作了公正的伤残鉴定后,向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肇事者冷亮平赔付医药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和生存期护理费等相关费用。但是主审此案的曾都区法院法官杨xx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要求我们再重新做伤残鉴定,并且中止此案的审理,将案件无限期长久拖了下去,一直到现在该案件毫无进展。并且在我妈询问杨xx为何要求我们重新做伤残鉴定时,杨xx傲慢而又盛气临人的说道:我说了算,我说不行就不行。并且随后杨xx还威胁我母亲到:你要是再到法院来过问你的案子,我就不再管你的案子了,我就一直拖下去。杨xx这种拿着纳税人的钱的 “公仆”,不为老百姓办事,利用人民所赋予他手中的权利欺压百姓,使得我爸妈受到的损害无法通过法律的途径得到相应的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依法作鉴定,法律并没有禁止,程序不违法。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做的鉴定结论要准许重新鉴定的前提必须是申请方有足够的证据足以反驳,包括程序违法、鉴定人员及机构无资质等问题,否则法院不应准许,以免浪费时间,影响审判效率,浪费诉讼资源。但杨xx在对方没有任何证据与理由反驳我们所做出的伤残鉴定的情况下一意孤行坚持要求我们再重新作伤残鉴定并以此为借口将该案长久托下去。

      
      
      我们特向相关领导提出严肃的举报和投诉,投诉杨xx傲慢而又盛气临人欺压老百姓的官老爷作风;投诉杨xx利用手中职权不公正办案,不作为,失职行为,将自己与老百姓对立起来;并且还威胁我母亲,给我们全家尤其是我母亲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我们要求相关领导将杨xx这种法官中的败类剔除掉“人民公仆”队伍,更换审理此案的法官,驳回肇事者与杨xx “串通好的”及其“不合理的”要求重新做伤残鉴定的说法,并督促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公正办案做出公正的判决并执行赔付到位,以好让受到严重侵害的我父母双亲得到应有的公道。

      
      
      由于杨xx这种法官中的败类和肇事者联合的种种阻碍,导致离交通事故的发生已经一年而离讨回公道之日任然遥遥无期,在这300多个日夜我们全家一直在极度痛苦中度过。

      
      
      党中央提出和谐社会,而和谐社会的前提是人民的幸福安居乐业,而幸福安居乐业的前提是人民的各种权利得到保障,尤其是生命权。一旦人民的生命权受到了严重的侵害,国家司法系统必须公正透明办案,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们希望相关领导和部门能够“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为老百姓干实事,督促曾都区法院更换法官并公正办案,使我父母亲受到的侵害得到应有的赔偿。

      
      
      

      
      
      希望我的不幸遭遇能引起相关主管部门和各位网友的关注,并将此帖转起来,真诚祈盼主审法院能有公正判决,还我家一个公道。我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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