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准违规配备秘书”。去年6月25日的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提出,“统筹制定领导干部秘书配备标准”。(4月28日《新京报》)
中央屡屡提及秘书问题,可见“秘书”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从“河北第一秘”李真,到“上海第一秘”秦裕,近二十年来落马高官中,不乏高级干部“秘书”的身影。
不过他们的领导都还是有配备专职秘书资格的。根据1980年中办《关于中央领导同志机要秘书工作的暂行规定》,正省部级以上领导可以配专职秘书。换言之,正省部级以下的领导干部,是没有配备专职秘书资格的,可事实却是,县处级干部配备专职秘书的比比皆是。
不论这比比皆是的原因是工作需要,还是攀比面子,秘书越来越不为群众所接受,“官老爷”、“师爷”也就成为一些地方称呼领导干部和秘书的专门称谓,一些长袖善舞的秘书也因此成为领导之下的第一人。
为解决配备专职秘书带来的各种问题,2003年四川规定市县领导不配专职秘书,仅半年就取消了专职秘书近2000名。然而,2005年,四川省委办公厅又发通知,要求再次清理领导专职秘书。时隔两年,四川省就取消专职秘书两度下发专门通知,之所以会这样,要么是政策执行不到位,要么就是配备专职秘书现象有反弹,或者两种情况兼而有之。
不仅是四川,安徽、云南、广西、河北省平山县等地,也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取消专职秘书。效果如何,我们不得而知。但通过网民的反映,可以清楚地看到,取消专职秘书是民心所向,受到绝大多数网民的一致赞成。
其实,领导就该有领导的“范儿”,整天拄着秘书这根“拐棍”,不仅是违反规定的行为,也有损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还影响个人素质的提升。于人于己,配备专职秘书对不符合规定的领导干部都没有什么好处。
然而,清理领导专职秘书需要决心,长久地保持下去,不让专职秘书以其他形式“死灰复燃”,更是考验各级党委的一道“测试题”。因为一边是领导有需求,如果不能顶住领导的暗示,甚至是直接的要求,那么取消专职秘书这一政策,就不可能坚持下去,只不过是“新瓶装旧水”而已;而另一边群众有监督,对于秘书的存在,群众是非常不满的,所以一旦承诺取消专职秘书,就会时刻处在群众的监督之下,满足了领导就会失去民心。
所以,希望各级党委在出台取消配备专职秘书的规定后,一定要加强监督,保证这一顺应民意的规定落到实处,把专职秘书这个坑填死,还要好好地夯实,这样才能让有要求的领导无话可说,让群众真正满意。(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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